中大改革草案首次審議 梁美芬拒納校董舉行公聽會要求

中大校董、立法會議員張宇人提出私人草案,建議修改中大校董會組成方式及提高聘任校長門檻等。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今日(21日)首次召開會議,中大校董、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指出,中大改革管治政治化,如舉行公聽會可能批評多於審議條文,為保護中大,認為回復理性,書面收集意見更詳盡、更合適。不過,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則指,面對面的公聽會更公開透明,不贊成書面表達意見更加理性。

最終,委員會主席梁美芬認為書面表達意見更合適、更深入,又稱很多人對中大管理層有意見,不清楚會否演變成人身攻擊。她又說,如收集書面意見時,帶有人身攻擊的文件都不會發給委員、會過濾,並決定公眾有10天時間,以書面提供意見。

削校內成員比例 校友評議會僅餘1席

本次修訂校董會規模及組成會,校董會人數由55人減至34人,即校董會成員削逾三分一,並由原本校內、校外成員各佔約一半,改為校外佔逾三分之二的23人、校內成員11人,比例約為2:1。校外成員23席中,校友評議會校董由原有3席減至1席,連同新規定由行政長官委任的主席、副主席和司庫,行政長官委任的成員由6人增加到9人,議員校董維持3名。校董會選任校董由6人減至4人,新增其中1人必須為中大畢業生的要求。

法案同時修訂委任校長及常務副校長的門檻,提高至須經校董會四分之三成員支持方可聘任。